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上週母親節(12日)晚間10點多,國道1號湖口路段上,一輛黑色保時捷因為沒油熄火,卡在中線車道無法移動。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時段,車流量龐大,但女駕駛卻因擔心車被拖壞拒絕拖吊,甚至表示願意付油錢請警方幫忙送油,和員警僵在國道將近半小時。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女駕駛向警方表示,因車子沒油,開到一半開不動,只是當高公局拖吊車來了,她卻拒絕拖吊。她說「我加完油給你開單這樣好不好,你這樣子會把我車拖壞啊」,國道警因為安全因素拒絕女駕駛的要求,反而被她質疑「你是警察為什麼一直要我給他拖?」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見女子始終講不聽,警方也火大:「現在你在車道上,你在高速公路的車道上,很危險,(你都來幫我了)我就是來幫你警戒、趕快排除,我們這麼多人冒著生命危險,你到底要不要依規定處置。」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但女駕駛仍堅持「我有打電話請你們送油啊,我有說要付(油)錢給你們,說給我一個小時」…國道警也被女子盧到抓狂「我們沒這個服務好不好,我們不是人民的狗啦,妳叫我們幹嘛就幹嘛」。最後警方下最後通牒「現在妳只有兩條路,一個是妳讓他拖下去,我開一張沒油單;第二個妳不給他拖,就是不依規定處置。」
最後,女駕駛的家人趕到現場加油,才讓保時捷成功補上燃料離開現場。警方後續還是依法舉發開單,並表示行駛高速公路途中缺燃料致無法行駛,將處罰新臺幣600至1,200元,另行車發生故障無法行駛且不設法移置於無礙交通之處,將處新臺幣1,500至3,000元。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