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堂堯、劉人豪/南投報導
南投縣某國小前校長劉育成,去年被踢爆擔任教師期間對多位國小女童伸出狼爪,南投地方法院今(15)日依對未滿14歲女子加重強制性交罪部分,共2罪;對未滿14歲女子加重強制猥褻罪部分,共5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部分,共2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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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育成於1994年至2014年間,分別任職南投縣某國小教師、主任,及某國小代理校長。其於任職期間,分別對未滿14歲的4名女學童,強制猥褻3次、強制猥褻1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猥褻1次、性騷擾2次。
法院認定劉育成犯刑法第224條之1加重強制猥褻罪(共5罪)、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性交罪(共2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共2罪)。
審酌劉育成身為女學童師長,為滿足一己色慾,對4女留下難以磨滅之陰影,影響其人格健全發展,迄今不見悔意,南投地方法院依對未滿14歲女子加重強制性交罪部分,共2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7年10月;對未滿14歲女子加重強制猥褻罪部分,共5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3年4月、3年4月、3年8月、3年8月、3年8月;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性騷擾罪部分,共2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月、7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8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