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南市29歲的邱姓男子今年1月間,發現路邊一輛機車的置物掛勾上有鹹酥雞,竟因此受不了誘惑,將鹹酥雞整包偷走、吃光。王姓苦主發現宵夜被偷,氣得報警處理,邱男落網後,也被依照竊盜罪判罰1,000元,還要追徵鹹酥雞價額,得不償失。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根據判決書內容,邱男今年1月凌晨時分,發現路邊一輛機車的置物掛鉤上,掛有一包鹹酥雞,因為抵擋不了美食的誘惑,竟心生歹念、將鹹酥雞整包偷走,隨後騎車逃逸。
剛剛購買鹹酥雞的王姓苦主,發現價值120元的鹹酥雞失竊,氣得跑去警局報警。警方循線調查,逮到邱男時,鹹酥雞已被整包吃光光。
檢方偵結後,依照竊盜罪將邱男起訴。台南地院法官則依照竊盜罪,判邱男1,000元罰金,且因為鹹酥雞已經吃光、無從沒收,還需要追徵12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