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17日)公布112年度全國共受理7.8萬件申訴及調解案,較去年增加8056件。申訴案共6萬2848件,占全國申訴及調解案件近8成。排名前5名的申訴類型分別為「線上遊戲、運輸、食品、服飾皮件及鞋類、補習班」,佔申訴案件32%,其中「線上遊戲」已連續3年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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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2年)國內全年民間消費規模突破11兆元大關,改寫歷史新高,但根據消保會統計,隨著消費規模成長,112年度全國受理申訴及調解案件計78萬682件,較前一年7萬626件,受理件數增加8056件。
消保處表示,112年度第一次申訴案件共6萬2848件,占全國申訴及調解案件近8成。而排名前5名的申訴類型分別為「線上遊戲」、「運輸」、「食品」、「服飾、皮件及鞋類」及「補習班」,共有2萬111件,約占第一次申訴案件32%,其中「線上遊戲」已連續3年排名第一;「食品」因有業者違法販售過期食品及食品衛生等事由,由去年第4名升至為今年第3名;「補習班」則因有業者無預警倒閉,使此類爭議自107年後首次進入第5名。
面對消費糾紛不斷,消保處也提出七點提醒消費者,首先是參與線上遊戲時,應瞭解業者頒布的遊戲管理規則及活動中獎機率,避免違規使用外掛程式,並優先選擇國內註冊公司發行或代理的線上遊戲,確保自身權益。
在訂購機票時,消保處建議,除確認機票中英文姓名是否與護照一致外,應瞭解各家航空公司對於退改票、行李託運等相關規定,若有貴重物品,建議放在手提行李就近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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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使用外送平台送餐服務,消保處指出,消費者應多瞭解各家業者點餐流程、扣款方式及送餐通聯流程,網頁點選餐點項目後,留存扣款相關畫面,發生消費糾紛時,應立即留存雙方聯繫資料,以保全證據。收餐後應從速檢查,如有不符應儘速通知平台。
民眾若購買食品,消保處建議,應儘量選購包裝完整食品,外包裝並應有明顯標示有效日期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另應保留購買憑證,如發現食品有異味或異物,一併留存剩餘食品,供檢驗或證明之用。
消保處提醒,一頁式廣告多出現於社群或入口網站,強調貨到付款、價格低於市價、標榜7天鑑賞期、限時限量促銷、無公司聯絡電話及地址。消費者如已取貨付款,應儘速拆封查明,如商品不符或有瑕疵而欲退貨,卻聯繫不上賣家或託運人,可及時運用貨運及超商業者提供之退貨退款或協助措施,避免權益受損。
至於網路購物,消保處提醒,應先瞭解賣家及平台信譽、檢視相關退換貨資訊,並善用第三方支付或網購平台之價金保管機制,維護自身權益避免消費糾紛。至於報名補習班時,應選擇經合法立案補習班,如補習班預收超過1個月的學費,補習業者依規定應提供履約保證機制,以維護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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