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從基層做起有啥可怕,至少我現在有工作了!」台中51歲男子劉魯益原是大老闆,3年前因經營不善公司倒閉,從中國返台一舉考上公務員,登上媒體版面,未料他難改舊習,去年竟請病假23天在家種花、養魚,台中市經發局發現後痛斥他「領錢不工作」,劉男雖辯稱自己是請假「舒壓」,最後仍被記兩大過免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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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公務員已經不是鐵飯碗!」台中市經發局官員表示,去年劉魯益以「至醫院檢查身體」為由請病假,人事室要求他出示證明,劉男卻認為「依法請病假一天,不須給證明」拒絕,被市府依「請假有虛偽情事者,均以曠職論處」規定懲處丟掉工作。
劉男不滿被重懲,提起行政訴訟,強調自己不是「生病請假」而是「請假休養」,在家以種花、養魚及清魚池等方式,舒緩高血壓症狀,市府只因填錯請假理由就開除他,不符比例原則。
但市返駁斥劉男說法,指他每次都在生病數天前就先請好病假,所以理由只能選「至醫院檢查身體」,為查核公務員請假是否屬實,市府有權要求員工提供就醫證明,若漠視劉男打混摸魚,對其他認真的同仁不公平。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劉男明知請假理由不實違反規定,還連續23次請假在家養魚、種花,確實屬於曠職,因此維持台中市府免職處分,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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