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自駕撞車」近百起 運安會擬降低調查門檻

▲▼BMW X4自動駕駛追撞緩撞車,車頭全毀。(圖/民眾提供,下同)

▲具有「自動輔助駕駛系統」電動車事故頻傳,運安會擬納入重大事故調查範圍。(示意圖/民眾提供)

記者蔡亞樺/台北報導

具有「自動輔助駕駛系統」電動車事故頻傳,據統計2021年到今年3月發生91起開啟自動駕駛系統的車輛追撞國道緩撞車,占全部事故比例52%。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擬將自駕車納入重大事故調查,並降低調查門檻。立委批評修法程序冗長,運安會不要只做紙上文章,應找出原因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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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20日)排定「我國汽車自動駕駛系統與電動大客車之產業前景、法規建置、安全風險及發展現況」專題報告。運安會指出,2021年1月至今年3月,國道工程緩撞車遭追撞事故347件,其中175件肇事車輛配有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vanced Driver Assistance Systems,ADAS),175件事故中開啟ADAS有91件,占配備ADAS肇事車輛的52%。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題報告,立委質疑電動自駕車事故修法問題。(圖/記者蔡亞樺攝)

運安會表示,去年11月30日發生小客車國道1號大雅路段追撞工程緩撞車事故已立案調查。高公局通報追撞工程緩撞車事故,2023年12月1日至今年4月30日共收到40件事故通報,已完成部分事故的行車紀錄器分析釐清事故原因,後續調查報告中提出改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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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安會指出,電動車、具ADAS車輛等新興運具普遍使用,已檢討修正重大公路運輸事故的範圍,朝降低啟動調查門檻及擴大調查範圍的方向進行,將新興運具納入調查範圍的條文修正草案,併同重大水路、鐵道事故範圍作修正,近期邀相關單位召開會議審議,完成後會同交通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立委洪孟楷問及,去年11月電動車追撞事故,運安會預計明年5月才會公布調查報告,但目前電動車、自駕車事故頻繁,應該要積極作為,讓大眾知道事故成因,對此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說,預計今年6月先發布事實報告,趕在今年底發布調查報告。

▲運安會執行長林沛達。(圖/記者蔡亞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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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洪孟楷說,運安會稱要修法降低調查門檻,但依照現行法規已經可以針對重大事故死亡、重複發生事故就可以調查,電動自駕車事故每年至少1、200件,運安會現行就可以調查,根本不需要修法才能做,就是在搪塞,而且修法還要花1、2年時間,他痛批運安會只會做紙上文章,該做就做,找出原因解決問題。

林沛達會後受訪說,自駕車跟電動車等新興運具納入重大事故調查範圍,電動車跟自駕車衍生問題嚴重性才是運安會調查目的,修法擴大並降低重大事故調查門檻,讓法令更明確,將開會蒐集外部意見,盡速發布實施,而鐵道則是修正名詞,水路部分因應國際海事組織規定,事故調查的單位改為船旗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