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師領3萬7要「供養」學校6千6 無奈曝:如低收戶沒歡喜心

▲雲林福智高中遭教師控訴每月需非自願「轉供養」6600元給學校,依薪資報稅後需再補繳稅,就像二度剝皮。(圖/翻攝自福智高中官網)

▲雲林福智高中。(圖/翻攝自福智高中官網)

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位於雲林縣古坑鄉的福智教育園區,日前遭教師投訴媒體,控訴每月領到3萬多的薪水後都必須「轉供養」學校6600元,等於實領僅3萬餘卻仍須依薪資金額報稅,根本被剝兩層皮。對此,福智學校澄清「有意願透過銀行帳戶定期捐款支持學校運作的老師或捐款人,須另外透過定期定額方式,有親簽文件表明意願進行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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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福智高中教師向媒體投訴,在校任職多年月薪約三萬七千多,薪資轉帳入戶後就需馬上匯回學校6600元,學校稱之為「轉供養」。教師提到,2022年因應全國公教人員調薪,學校也立即告知「轉供養」金額將調高。看到學校的公告,多位教師在群組內抗議反彈,更有教師遭家人質疑「賺這麼少,為什麼還敢捐款?」。

▲雲林福智高中遭教師控訴每月需非自願「轉供養」。(圖/投訴教師提供)

一名教師提供的存摺證明顯示,從2019年每月薪水入帳就轉回3800;到2020年8月開始變5200百、2021年9月薪資調漲一千元,而供養金也從調升至6600元。另名教師反映「公教調薪沒有真正讓老師調整到薪資,因為學校直接把調薪的金額,轉嫁到「轉供養金」,等於加薪的幅度又轉匯回給學校,十多年來所謂的加薪等同沒有加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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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令這些教師更不滿的,是將薪水「非意願」捐校後,每年仍得按「薪資收入金額」報稅,等於「剝兩層皮」,教師在群組內向校方表達「我的困難是沒有供養的歡喜心,明明我們都是領很少,根本算是低收入戶,學校是否可以讓我們老師決定想不想供養,否則每年被迫供養,已經聽到供養就翻白眼,變成一種困擾」、「學校請考量我們的困難。」

▲雲林福智高中遭教師控訴每月需非自願「轉供養」6600元給學校。(圖/投訴教師提供)

該名投訴教師指出,曾向國稅局檢舉,但轉供養金後校方有開捐款收據,因此查無違法,進而轉向教育部長投訴也無下文,只好訴諸媒體。該名教師認為學校,轉供養的模式是並非老師真心情願,所謂的供養並非「硬性規定」而是應該尊重教師的意願與能力,也希望藉此揭露學校「一進一出手法」讓社會各界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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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投訴,福智學校回應「有意願透過銀行帳戶定期捐款支持學校運作的老師或捐款人,須另外透過定期定額方式,親簽文件表明意願進行捐款」,意指學校並無強迫及硬性規定。並說明,針對廣大社會大眾的捐款,學校法人會將捐款運用在學校辦學所需,例如:修繕、改善教學設施、購置教具教材等,讓學生能有更好的學習環境。

▲福智學校財團法人說明。(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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