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君豪/台北報導
北市大安警方3日中午接獲報案,轄區信義路3段、建國南路1段口發生一起交通事故,黃姓女子駕駛Volvo轎車在信義路上朝西向逆向蛇行,不慎擦撞對向的機車騎士,所幸這起車禍並未造成機車騎士受重傷。警方到場對黃女(38歲)酒測,驚見黃女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61毫克,嚴重超過法定標準,依法將其帶返所偵辦,同時也針對逆向行駛違規部分掣單舉發。
▲黃女白天喝酒開車出門訪友,卻逆向行駛撞機車遭警方逮捕。(圖/記者張君豪翻攝,下同)
根據警方調查:黃女當天早上在家飲酒,中午打算開車到信義區找朋友拿東西,未料飲酒過量,根本無法安全駕車,上車後把車開到信義路就右轉逆向、蛇行,險象環生,甚至撞傷一名機車騎士,所幸騎士就醫後無大礙。警方偵訊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根據警方調查:黃女當天早上在家飲酒,中午打算開車到信義區找朋友拿東西,未料飲酒過量,根本無法安全駕車,上車後把車開到信義路就右轉逆向、蛇行,險象環生,甚至撞傷一名機車騎士,所幸騎士就醫後無大礙。警方偵訊後依觸犯《刑法》公共危險、過失傷害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大安警方指出,《刑法》185條3項「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以上,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今年針對「酒後駕車」加強執法取締,取締件數統計到5月31日止,計取締酒後駕車151件,呼籲民眾切莫酒後開車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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