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立法院會4日三讀修正通過《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部分條文,將調增直轄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從24萬增至32萬元、縣市議員由8萬增至16萬元;並加發村里長春節慰勞金1.5個月,共7.5萬元。對此,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認為,此次修法將予以第一線工作者合理資源,才能提供人民更好的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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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李柏毅表示,隨著時代的演進,選民服務從清晨做到凌晨的情況屢見不鮮,此次修法將予以第一線工作者合理資源,才能提供人民更好的服務品質。他認為,無論是村里長還是助理,任何一個行業二十多年來薪資沒有變動都是相當不合理的,現階段確實有調整之必要。
李柏毅指出,此次立法過程中相當不容易,他和其他立委從早上九點到晚上七點多,經歷超過十小時的法案審查馬拉松,逐條、逐字實質審查、討論,凝聚各位委員及部會的意見,從近四十個提案中,達到跨黨派共識,才讓修正條文進入二讀、完成三讀,也向大家示範什麼是「民主」、什麼是盡責的民代。
李柏毅也期待,此次修法能讓任務繁重的里長和幕僚們無後顧之憂,在服務鄉親的同時也能夠好好照顧自己,「唯有合理的資源,才能有更好的服務」,明年元旦新制上路後,村里長和縣市議員助理的權益將能與時俱進,「未來,第一線村里長將有更多的資源服務鄰里;直轄市和縣市議員也能夠延攬更多優秀的政治工作者,相信地方議會問政品質一定能往上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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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條例實施以來,地方民代公費助理補助金額尚未調整過,此次修法是為了將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助理補助費總額分別從每月24萬元和8萬元調升至32萬元和16萬元,並再額外提供20%的補助以支付議員助理的加班費、資遣費等費用。此外,考慮到近年的物價增幅,條例亦將直轄市議員的每人每年為民服務費上限由每月2萬元提升至4萬元,縣市議員則由每月9000元提升至2萬元,鄉鎮市民代表則由3000元提升至5000元。
另外,此次修法同時也新增了村里長春節慰勞金的部分。據條文明定,全國共有7748位村里長,他們將由鄉鎮市區公所依照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規定,於春節期間獲得額外的事務補助費,金額以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數額為基準計算,該支出由內政部編列預算支應。此外,對於任職滿6屆且年滿65歲的村里長,內政部也將編列預算給予慰勞金及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