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某電子公司已婚主管偷吃女大生下屬,兩人車震、野戰後分手,人夫不斷用金錢想挽回小三,表示要給她1百萬、幫她開便利商店,承諾一等他父母過世拿到遺產,就會馬上跟正宮離婚等等,兩人姦情被正宮發現,將小三告上法院。台中地院審理,判小三侵害配偶權,要賠5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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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宮表示,丈夫在台中某電子公司工作,她於去年9、10月突然接到陌生男子傳送臉書訊息,告知丈夫曾和公司女部屬交往,分手後丈夫仍不斷糾纏小三等語,她才知道丈夫外遇。經質問丈夫後,丈夫坦承和小三曾同居,甚至有車震、野外性行為,讓她聽了大受打擊,提告向小三求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三坦承和人夫交往、同居、發生性行為,但她因覺得不妥就主動提分手,人夫卻百般挽回,持續表示想給她生活費、伙食費、送她筆電等,又在去年9月匯款7500元給她,備註「不氣不氣了」不斷安撫,承諾只要她願意回頭,就會馬上和正宮離婚,再給她1百萬,後來又說等他父母過世拿到遺產就會離婚,並投資她開便利商店,但她仍不願意復合,可見有知錯的決心。而且她收入不多,希望能降低賠償金額。
法官認為,人夫和小三從2020年11月開始交往,進而在外租屋同居,人夫只在周末時回家住,期間兩人發生多次性行為,已破壞正宮婚姻美滿,審酌小三目前仍就讀大學,月收3萬3千元,判她要賠5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