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世龍/高雄報導
近日網路上流傳一則關於交通新制的謠言,內容提到6月1日起將實施新交通法規,包括「行人不走斑馬線罰款1800元」、「紅燈右轉罰款5400元」、「闖紅燈罰款調整為3600-7200元」等。對此,高市警交通大隊出面澄清,該消息為網路謠言,並無此交通新制實施,且罰款金額多有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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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警交通大隊指出,該謠言實為拼貼歷年2則舊謠言再次重出江湖,並提醒民眾提高警覺,勿輕信謠言。他們也列出了六大破解點,包括113年6月1日起並無交通新制實施,行人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或者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的罰款為新臺幣500元,並非網傳的1800元。
此外,停等紅燈超越停止線的罰款為新臺幣900元,該罰則自民國86年起已施行多年,並非網傳的交通新制。機車或小型車紅燈右轉的罰款為新臺幣600-900元;大型車紅燈右轉的罰款為新臺幣1400-1800元,並非網傳的5400元。闖紅燈的罰款,機車為新臺幣1800-2700元、小型車為新臺幣2700-4000元、大型車為新臺幣3600-5400元,並未如傳言所說調整為3600-7200元。
最後,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路段速限的20公里內、20-40公里,及嚴重超過路段速限的40-60公里、60-80公里及80公里時,均會有不同的罰款金額,並不是加1公里就新增100元。一般超速(40公里內)的罰款為新臺幣1200-2400元;嚴重超速(超過40公里)的罰款為新臺幣6000-3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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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黃元民呼籲,民眾若對現行交通法規或罰則有疑問,可上網查詢「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或致電各地警察機關或監理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