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香港01
佔了便宜還反過來責備他人,實在令人無言!大陸1名大媽「借用」鄰居車位3年,一直沒有交租也不願歸還,只在鄰居表示不滿時給了1000元人民幣(約4475元新台幣)「感謝費」。鄰居後來將車位賣給他人,大媽竟怒上門責備該交易對她造成不便,反問,「讓我們車停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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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類事件竟非孤例,1名內地網友亦表示有相似遭遇,在好心把車位暫借給鄰居後,竟然成了反目成仇的導火索,令人慨嘆不已。
綜合陸媒報道,河北1名張姓女子早年與丈夫買樓時,特意加錢在住所地下停車場買了個車位,打算方便兒子停車用,不過隨着兒子搬離住所,車位就閒置了。由於當年買樓時用車的住戶不多,張女士不需加太多錢就可以加購車位,但如今開車的住戶多了,後搬進去的住戶難覓車位,例如,張女士的鄰居孫大媽(化名)一家,就需要把車停在室外。
張女士與孫大媽相熟後聊起車位問題,孫大媽得知對方有車位閒置,即時問她可否借用停車。張女士以為對方只是暫時借用一下,本着鄰居之間守望相助就同意了。沒想到,孫大媽卻把車位當成自己的,一停就是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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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初,孫大媽每次見到張女士還總會說些感激的話,但雙方漸漸卻少了來往,張女士見孫大媽3年來不曾交租也不歸還車位,於是與她商討車位事宜,孫大媽於是支付了1000元(人民幣,下同)「感謝費」,卻不曾提及租金。
張女士因兒子籌備婚禮急需用錢,決定將車位賣給其他鄰居。不過,她卻忘了通知仍佔用車位的孫大媽,孫大媽突然發現「被別人停走停車位」,上門質問張女士為何未有與她商量就賣出車位,更反問,「讓我們車停在哪?」。
孫大媽表示她已給過感謝費,並非無償使用,故張女士不應私下賣出車位,且如今造成她生活不便,要求張女士退還費用。張女士認為,孫大媽所付為她租用車位的錢,拒絕歸還,「你停了3年只給1000元,還好意思說?」,並堅稱車位為其個人財產,有出售權利,雙方爭持不下,決定訴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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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事件早於2023年便開始在抖音及微博上廣傳,隨著事件流傳,地點與人物均有變動,目前仍未能找到「張女士與孫大媽車位爭議事件」的結果。
無獨有偶,2023年9月,1名住在昆明的女網友亦在抖音分享相關遭遇,稱3年多前將閒置車位借給同村的人,打算幫一下鄰居,等對方買到車位後再取回來,沒想到對方停了數年也沒有歸還的想法。
對方年齡與她奶奶一樣,都是長輩,他們也不好計較。樓主見對方之後去了其他城市工作,就決定把車位租給他人,沒想到,該鄰居有天回昆明辦事發現車位沒了,竟致電斥責她,她無奈表示,「沒想到車位給他家用了幾年,還變成仇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