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有網友於網路社群貼文,「恆春鎮菜市場附近有一名男子跪在路口車道上乞討,因附近人車往來不絕,眾人皆須閃避他,十分影響交通安全」,恆春警分局獲悉後派員勸離,並指這種行為已觸法,如堅持跪在路口,就要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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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警分局表示,該男子這種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4款規定,行人於交通頻繁之道路或鐵路平交道附近任意奔跑、追逐、嬉遊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可處新臺幣五百元罰鍰;另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乞討叫化不聽勸阻者,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2條第1項第1款,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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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這名男子(50歲)非本地人,戶籍在桃園市中壢區戶政事務所,警方將加強巡邏,如屢勸不聽則轉介有關單位介入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