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某國小日前傳出狼師偷拍多名女學生、教職員的誇張案件,一名小四女學生上廁所時,突然發現縫隙處竟從隔壁間廁所伸進一支手機,女童奔逃出廁所並告知師長,這才揪出原來該國小教師阿富(化名)長期偷拍。最高法院審理後,將阿富判刑4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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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阿富現年48歲,從2013年起就在該國小任職,頗受學生愛戴。判決指出,2021年11月間,中午12時48分許,一名小四女童進入阿富教室旁的女廁,阿富隨即拿起手機尾隨進入。12時50分,女童在廁所隔間中,突然發現自隔壁廁所縫隙中伸入一支手機;女童嚇得奔逃出廁所,並告知師長,校方隨即調取監視器畫面,並報警處理。
而檢警獲報後不敢大意,檢方隨即在1周後發動搜索行動,在阿富的電腦中發現20段左右的影片,全都是女童如廁的不雅影片;但阿富否認犯罪,辯稱是因為好奇所以才會偷拍。檢方對阿富聲請羈押獲准,全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多項罪名,對阿富提起公訴。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阿富偷拍7名女童、3名教職員,其中3名教職員撤回告訴,至於7名女童部分,一審法院均認定有罪,重判有期徒刑9年6月;另外再依《性騷擾防治法》判刑3月。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後,改認定他共計偷拍11名女童,總計判刑4年。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12日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