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點名羅智強要殷瑋拿公事包 才陷性騷醜聞!名嘴判賠10萬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今日(3/2)司法信心年度民意調查記者會,陳為祥律師(台灣公民人權聯盟籌備處)、吳豪人教授(台灣人權促進會前會長)、黃帝穎理事長(台灣永社)、鄭文龍理事長(台灣陪審團協會)、黃崇佑副主任(台灣制憲基金會)、張宏林執行長(公督盟)、陳惠敏理事長(監所關注小組)、潘威佑秘書長(台灣社)、何宗勳理事長(台灣公民參與協會)、張宇韶副理事長(台灣韜略策進學會)等多名法律人出席與會。(圖/記者湯興漢攝)

▲親綠名嘴張宇韶。(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親綠名嘴張宇韶前年(2022年)底po文指稱,當時新任的台北市府市政顧問殷瑋,多年前曾被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要求幫拿公事包,羅告張造謠、求償3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判決全文連續7天,殷瑋出庭證稱從沒替羅提公事包,且羅慣用後背包、沒有公事包,台北地院審結,今判張要賠償10萬元,雙方都未出庭聽判,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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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理由指出,張宇韶本案po文性質屬於可驗證真偽的「事實陳述」,但殷瑋證稱張所寫內容並無此事,而證人吳崑玉承認僅看到殷瑋拿著1個皮包跟在羅智強後面,就「看圖說故事」自行穿鑿附會,也代表無從證明「羅智強要殷瑋幫拿公事包」。

法官指出,張宇韶雖主張羅智強是高知名度的政治人物,應有雅量接受社會大眾合理評論,但張po文內容不實,毫無褒羅讚殷等善意,反而將使一般人對羅產生愛耍大牌、耍官威與欺負下屬的負面印象。

法官查明張宇韶2021年8月就寫過相同的「提公事包」內容,殷瑋也立即澄清「羅智強不曾要我拿過公事包」、「管你公開還是私下,我不可能幫羅智強拿公事包」,而張曾任民進黨中國事務部主任,也是專欄作家與政論員,卻未盡合理查證義務,已有明知、重大輕率等惡意。

法官考量羅智強現任立委月入本薪19萬餘元,名下資產共50餘萬元,張宇韶目前待業但有300多萬元存款,判張須賠10萬元,但判決書會公開於司法院查詢系統,張無須在個人臉書粉專刊登判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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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任立委羅智強。(圖/記者湯興漢攝)

本案源於蔣萬安2022年12月25日就任台北市長,延攬曾任前總統馬英九競選連任辦公室發言人殷瑋擔任市政顧問,張宇韶同月29日以《殷瑋搶進蔣萬安市政顧問 掀起國民黨上下不滿壓力鍋》為題,指稱「我聽過幾個真實的故事,羅智強竟然要殷瑋在公開場合幫他拿公事包」等語。

其實張宇韶在2021年8月13日,就以《這些人真可悲!國民黨戰鬥藍的一場荒謬鬧劇》一文,說過相同的「提公事包」內容、一字不差,殷瑋當時隔天(14日)立刻澄清張的說法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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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po文反擊張宇韶「胡說八道」、把已被澄清過的內容再度用來醜化他,羅喊話張「是哪隻天眼看到我要殷瑋拿公事包」,並指殷笑說張po文最大的腦洞,是「強哥,認識你的人都知道,你從來就是背著背包到處工作,你根本沒有公事包啊!」

羅智強當時已辭去台北市議員、無公職在身,他表示不姑息張宇韶造謠行為,要求對方公開道歉並賠償10萬元,聲稱若告贏,就捐給他開辦的民主學校充作培訓基金。羅提告實際求償精神慰撫30萬元,並要求張在個人臉書粉專刊登判決全文公開瀏覽連續7天。羅經國民黨提名,今年(2024年)1月當選台北市第六選區(大安區)立委。

本案去年(2023年)審理期間,張宇韶被爆料涉性騷擾民進黨女黨工,身陷#Metoo醜聞而神隱,另有約20位女子向媒體指控張是性騷慣犯。

羅智強po文嘲諷張宇韶正想避風頭,「我告他的案子,竟然在這個時候『開庭了』,真的只能用『報應』兩個字來形容」,羅虧說「我來把張宇韶挖出來」,喊話張「親自出來面對!」

▲殷瑋(左)與政論名嘴吳崑玉(右)為羅智強告張宇韶求償案同場作證。(圖/記者黃哲民攝)

張宇韶從沒出庭,委任律師主張他所稱「提公事包」,是描述一個「民主政治文化倫理」,消息來源為政論名嘴吳崑玉2020年3月5日發表的1篇專欄文章,提到「某位總統府副長級幕僚,年方30多歲,出來開會要20多歲部屬,幫他一路提皮包」,張自稱向吳求證過。

吳崑玉出庭證稱跟張宇韶聊過目睹殷瑋拿包包跟在羅智強後面,僅屬茶餘飯後笑談,他的專欄文章為「綜合性、類似劇本的寫法」,沒指特定對象。吳在法官追問下狂打迷糊仗,自稱也幫長官提過公事包,不證實「總統府副長級幕僚」就是講羅智強。

殷瑋現已轉任台北市府青年局長,他出庭證稱羅智強待人柔軟,從沒要求他幫提公事包,他自己也不會願意幫提公事包,且羅時常背著後背包出入各種場合、沒用公事包,張po文前也沒向他求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