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日前被香港政府列為「指明潛逃者」,近日又傳出,其母親位於東涌逸東邨的公屋已被香港房屋署收回。房屋署已證實,羅冠聰母親的公屋在今年6月被收回,原因是出現欠租,違反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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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名網友15日在臉書發文,稱看到羅冠聰的那間公屋被房屋署收回。網友也附上一張香港房委會張貼的公告,上面寫著,「房委會已在6月3日收回有關單位,並於當日發現是內遺留55項物品,包括電視、冷氣、微波爐等。」
公告還提到,「根據房屋條例第24條,房委會已經物品取走,原主可在通告發出日期後14日內取回,逾期未申領,物品將歸房委會所有。房委會有權自行處理,包括拍賣、捐贈給慈善或福利機構,以及丟棄。」
香港房屋署證實,該公屋出現欠租違反租約的情況,署方今年3月就發出遷出通知書終止租約,並在6月完成相關程序後收回。
羅冠聰為香港眾志創黨主席,2016年23歲就當選立法會議員,成為香港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議員,但後來因為宣誓風波喪失議員資格,只任職短短1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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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羅冠聰被港警以違反「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通緝,他也因此流亡英國尋求庇護。
去年7月,港警對羅冠聰發出全球通緝,並懸賞100萬港元。港府6月12日更對羅冠聰實施「潛逃者措施」,包含撤銷特區護照、禁止任何人向他提供資金及處理資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