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標案」騙6500萬 林姿妙親信落跑被逮...貪污重判12年

▲▼林姿妙「親信」宜縣公共造產基金僱用業務員許智信,詐騙高達6,500萬元,宜蘭地院判12年褫奪公權5年。(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林姿妙「親信」宜縣公共造產專員許智信,詐騙高達6,500萬元,宜蘭地院判12年褫奪公權5年。(圖/記者游芳男翻攝,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縣府公共造產基金專員許智信,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宜蘭地院今(26日)一審宣判,許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褫奪公權5年。宜蘭縣長林姿妙上任後,許智信是擔任宜蘭市「跑攤」主要負責人,法院認定,許在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間,藉職務之便,向17名被害人收取款項,總計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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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信常替縣長林姿妙「跑攤」,被視為林的重要親信。判決書指出,擔任宜縣府公共造產基金僱用業務員、管理員、專員,並負責了解公共造產對地方造成影響之民情即時回報,許智信在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26日間,聲稱有未公開的政府採購標案可投資,向17名被害人收取款項,總計詐騙金額高達6,500萬元。

許智信自2023年9月28日起無故曠職,17名被害人找不到許,於是報警處理,許智信詐騙惡行才曝光,並在宜蘭當地成為熱門話題。

法官認定許智信犯行明確,依10個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7個欺取財罪,合併判處他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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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痛斥許智信,為填補在外所欠巨額債務,已無還款能力,恣意利用職務上機會之便,訛稱有政府採購標案可投資獲利,或佯稱有一般投資案可獲利,以此方式詐取鉅款,嚴重破壞國家典章,敗壞公務人員形象至鉅,且犯後仍矢口否認具有公務員身分,未能全部坦承犯行之犯後態度,因此將他重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