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9日證實,涉嫌受賄、貪汙、濫用職權的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提出上訴,該案進入二審。
山東高院下午在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消息稱,「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9月22日一審宣判。閉庭後,在上訴期限內,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通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本院遞交上訴狀。10月8日上訴期滿後,本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不過,山東高院並未說明何時將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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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視為「世紀大審」的薄熙來案,濟南中院9月22日一審,判薄熙來無期徒刑、褫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財產。根據大陸的法律,薄熙來可以在接到判決書的第2天起10日內,透過山東中院或直接向高院提出上訴,但由於10月1日為十一長假,上訴截止日順延至節後。
美國《華爾街日報》引消息人士稱,薄熙來是在9月30日正式提出上訴的。多數分析都認為,一審判決被推翻的可能性很低。另外,大陸法界人士說,山東高院可能不會公開審理,而是重新審視檢方在一審時提出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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