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沈繼昌、柯振中/桃園報導
桃園市前市長鄭文燦涉嫌收賄被起訴,桃園地院27日晚間召開接押庭,裁定2,800萬元交保。鄭文燦被裁定交保後,1小時湊齊了保釋金,28日清晨5點02分,鄭文燦也踏出桃院,在律師的陪同下離開,期間不發一語、快速上車。
鄭文燦被裁定交保後,昔日部屬立即開始籌措保費,大約1小時左右湊齊了2,800萬元現金,並在律師的協助下,凌晨3點送到桃院、送交法警室清點,不過清點工作持續了相當長一段時間,直到凌晨4點45分左右才清點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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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凌晨5點02分,鄭文燦終於在律師的陪同下走出地院,出來以後不發一語,快速上車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