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台北市長任內處理京華城容積率案,涉犯收賄、圖利等罪嫌,昨(8月31日)經台北地檢署聲押禁見,柯文哲在候審室睡了第2晚,台北地院今上午先召開「限制閱卷庭」、調查檢方聲請限制辯護律師閱卷的理由後,准許律師在檢察事務官監督下,手寫筆記卷證重點、不得影印拍照,且之後開完聲押庭,須繳回所有卷證筆記、不能外流,目前律師閱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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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基於柯文哲所涉案情矚目,法官昨深夜預先排定今召開聲押庭之前,先召開「限制閱卷庭」處理檢方聲請限制辯護律師閱卷的理由,這個程序對大眾而言相當陌生。
北院今解釋,檢方聲押被告,依法「得」到庭陳述聲押理由與必要證據,但涉及《刑事訴訟法》第93條第2項所稱可能構成勾串滅證甚至危害他人生命、身體之虞的卷證,檢方應另行分卷敘明理由,請求法院以適當方式限制或禁止被告與律師獲知,此時檢方「應」出庭說明並指明限制或禁止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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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指出,若聲押案件檢方沒聲請限制閱卷,辯護律師通常可影印整套卷證帶走、律見被告討論答辯策略,但柯文哲的聲押禁見案,檢方聲請限閱,因預先已篩選掉與本次無關且另案偵辦的內容,所以僅聲請限制辯護律師閱卷「方式」,只准手寫筆記卷證重點,不能完整抄錄,也不能影印拍照等。
今上午8點30分召開的「限制閱卷庭」,因檢方聲請限制閱卷對象包括同案被告、台北市府前副市長彭振聲,柯文哲與彭振聲及2人的辯護律師,都在庭聽取檢方聲請限制閱卷理由,經法官准許限閱聲請後,由檢方派檢察事務官在法庭裡監督辯護律師做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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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表示,開聲押庭之前先調查限制閱卷並不少見,跟聲押案無關的卷證,法官也不會看,以免影響心證,所以本件辯護律師閱卷內容跟承審法官相同,辯護律師手寫筆記在聲押庭可用來辯護,必要時可請求法官提示卷證正本,但開完聲押庭,就會收回律師的閱卷筆記,以免外流,律師若對外轉述,自負相關責任。
法官今沒限制柯文哲2人與辯護律師閱卷時間,為加快閱卷速度,加上本件不能如同未限制閱卷的個案,由律師影印卷證再抱去給被告邊看邊討論,為保障柯文哲2名被告閱卷權利,准許2人和各自律師在同一個法庭裡,遠遠隔開同時閱卷,禁止雙方交談。
法官將待律師閱卷結束後,再給2名被告各自與律師律見討論時間,法官利用此時間閱卷,因此要等到晚間才會召開聲押庭,目前預計是8點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