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法務部監聽調查小組針對特偵組是否濫權監聽國會一事,11日以「監聽失誤」,不是「監聽國會」做出調查結論,並要求法務部應徹底檢討監聽浮濫問題,法務部除表達尊重,並將責成台高檢就執行監察程序進行檢討,同時將與司法院交換意見,進行研議,共同研提改進之道。
法部監聽調查小組共由學者、律師及司法人員共11人組成,針對外界一再質疑特偵組濫權監聽國會總機進行調查,在經過10日接續調查後,11日正式做出「監聽失誤」,不是「監聽國會」的結論,並對外公佈,而法務部也由政務次長陳明堂表達尊重之意,並就調查小組所提究責及需改進事項虛心接受。
調查小組在報告中所提攸關台灣未來人權發展的監聽浮濫問題指出,外界所指責的監聽浮濫等問題,法務部應進一步就法制面、執行面等相關層面,尤其是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關於執行監察程序是否符合最小侵害原則,應進行全面檢討,並與司法院交換意見,進行研議,共同研提改進之道,以回應外界對院檢審慎監聽、保障人權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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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法務部應就相關分案規定進行檢討,尤以法務部所督導的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屬各地方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辦理『他』案應行注意事項」的相關規定,對於已實施通訊監察的案件是否改分偵案辦理,務求妥適,並保障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