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台大生寒假出國進修「可當畢業學分」 校方:採計無上限

▲▼台大校門、台大大門、椰林大道。(圖/記者許敏溶攝)

▲台大修改學則,未來寒假出國進修學分可採計為畢業學分。(圖/記者許敏溶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台大推動一學期16周後,寒假長度超過2個月,學生也能利用這段時間到國外進修,因此校方日前修改學則,新增寒假出國進修學分可採計為畢業學分,創大學先例。台大指出,學則修訂案已報教育部通過,學士班學生在寒暑假出國進修,可採計學分上限無規定,研究生以二分之一為限,但都須在開學前完成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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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不少大學生利用暑假出國進修,校方大都會採認為畢業學分。而台大系統在推動一學期16周學制後,每年聖誕節前就放寒假,寒假時間拉長為超過2個月,導致學生利用寒假出國進修增多,台大也在上學期教務會議上通過台大學則修正草案,台大學生在寒假期間出國修課可採計為畢業學分,也創下各大學先例,學則修訂案也報教育部通過。

台大指出,過往因為暑假時間較長,學生出國進修學分會被採認,但隨著一學期16周學制實施後,寒假時間拉長,加上部分學生會利用寒假出國進修,面對這些學分,過往都以專案方式辦理,為了讓學生都能獲得公平對待,所以修改學則,在寒假或暑假出國進修的學分都採認。

台大進一步說明,學士班學生在寒暑假出國進修,校方並未規定可採計學分上限,但申請採計科目,必須在學生經核准出國或在自行出國前,經就讀學系核准。研究生經核准抵免及採認課程學分數,合計最多以就讀學系規定畢業應修學分數二分之一為限,但專案簽經教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不過,台大強調,不管是學士班或研究生,出國進修的學分,所有課程都必須在開學前完成,不得和台大學期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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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也證實,台大在112 學年度第2學期第1次教務會議通過學則文字修正,教育部也予以備查。而根據大學法規定,學分抵免及修讀雙聯學位屬於大學自主權責,由學校依校內教務章則辦理,教育部尊重學校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