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運興/台北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深陷京華城案,不斷有偵查內容被報導,北檢主動分案調查,今(16日)下午北檢發出新聞稿表示,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情事。對此,媒體人黃揚明指出疑點,北檢連傳訊媒體日期都搞錯,今天的新聞稿提及「承辦檢察官分別於11日、12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但菱傳媒該記者是在13日被傳訊,鏡週刊記者在12日、三立記者則是今天16日被傳訊。他質疑,那北檢的新聞稿提到的9月11日是傳訊誰?13日又為什麼沒提呢?下次記得核稿再發。
黃揚明貼出「新聞稿」表示,北檢辦洩密掉漆,連傳訊媒體日期都搞錯,北檢今天發的新聞稿提及「承辦檢察官分別於9月11日、12日、16日,以證人身分傳喚撰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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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揚明指出,但菱傳媒上週五發出聲明稱該媒體記者是在9月13日被傳訊,而鏡週刊今發的報導則稱該刊記者是在9月12日被傳訊、三立記者則是今天16日被傳訊。那麼,北檢的新聞稿提到的9月11日到底是傳訊了誰呢?13日又為什麼沒提呢?下次記得核稿再發。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