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出爐!高大成反廢死 喊:若至親遭害還能贊同...我佩服

▲▼             。(圖/資料照)

▲高大成說,死刑有警惕作用,可預防犯罪,反對廢死。(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憲法法庭20日針對37名死囚的「死刑存廢釋憲案」判決合憲,但限縮適用範圍,不光是法界質疑等同進入實質廢死,法醫高大成也不認同憲法法庭昨日的決定。高大成說,真要談論廢死,應是要被害者家屬、有切身之痛的當事人來評判,「若有經歷至親被殺害還能贊成廢死,我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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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大成表示,他從事法醫逾40年,從未看過死刑犯改判出獄後,再犯機率高。他說,憲法中本就有死刑,現在情況變成可以判死刑、但設下嚴苛條件,很難判死刑,相當於廢死,這豈不是違憲?

他舉例,曾有案例是1名男子在犯下殺妻案之前,特地看了精神科,並替妻子投保,遭逮後宣稱自己罹患精神障礙,如果沒落網,就能大賺一筆保險金,但即使落網,也能透過犯案時神智不正常減輕其刑,兇嫌此等心理,泯滅人性,法律卻不能給予最嚴厲制裁。

高大成認為,精神鑑定就如同測謊,測謊都可以用演戲來過關,精神鑑定也有可能騙過精神科醫師,醫師不是神,總有疏漏,不可能百分之百確定真有精神病,若精神病就能逃死,那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是否也能說「我喝了酒才撞死人」?兩者並無不同。

高大成說,死刑具有警惕作用,可預防犯罪,只要執法人員掌握確切證據,且應宣判死刑,就應執行死刑,否則若死刑犯哪天出獄,社會大眾將人心惶惶,這是治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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