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色組長帶2女員工上摩鐵!硬加入泡澡摸胸欲侵犯 判3年8月

▲苗栗1名女子2019年前6月北上中壢找友人玩向陳姓男子借宿一晚,陳男當晚欲性侵遭拒,憤而找友人硬上得逞還強索10萬元才放人,女子事後報警提告。(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新北一名已婚加油站組長明知2名離職女員工有身心障礙,仍約她們上摩鐵想要享齊人之福。(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123RF)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已婚康姓男子在加油站擔任組長,結識僅來短短工作5天的女子小美和阿文(化名),他明知兩人有身心障礙,仍藉故約兩人到摩鐵唱歌喝酒,趁小美和阿文在浴缸泡澡時一同入浴,並強行對未滿18歲的阿文摸胸、試圖指侵。案發後康男被告上法院,他不認罪但拿出25萬和阿文和解。全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判定康男犯行屬實,依康男對心智缺陷之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3年8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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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女子阿文和小美為一對情侶,2022年7月間曾短暫到加油站工作5天,因而結識加油站組長康男。康男在面試時便知道阿文未滿18歲,且有中度智能障礙,卻仍於同年7月20日下午,以協助離職的兩人就業為由,約她們見面聊天,又帶她們到摩鐵唱歌喝酒,等小美和阿文到浴室泡澡後,康男喊說要上「健康教育」,便自行脫光進浴缸和兩人泡澡,對阿文伸狼爪遭拒後,仍用手撫摸阿文的胸部和下體,甚至意圖指侵,經阿文大叫閃躲才未得逞。案發後阿文和小美將康男告上法院。

全案審理時,康男坦承在摩鐵和兩人一同泡澡,因小美表示「沒有跟男生做過,想要試試看」,他有在浴缸內撫摸小美的胸部並指交,後來3個人一起赤裸躺在床上,他和小美發生關係,但全程都沒有碰阿文。當初小美和阿文來加油站工作,他並沒看過兩人的身心障礙手冊,並不知道兩人有身心障礙的狀況。

不過小美和阿文指證歷歷,法官認為,康男表示小美曾對他示好,但阿文卻沒有任何表示,所以他不會做阿文不想做的事,因而康男如果沒有享齊人之福的慾念,理應支開阿文、單獨邀小美到摩鐵,而不是在阿文面前和小美性交,可見康男進浴室時就想對2人下手,判他對阿文性侵未遂屬實,審酌康男和阿文達成調解並賠償25萬,依他對心智缺陷之少年犯強制性交未遂罪,處有期徒刑3年8月徒刑。

另小美雖也控訴遭康男性侵,不過社工證稱,他詢問小美和阿文是否願意時,阿文表示她覺得不舒服,所以從浴缸起來,但小美有說想試試看,而小美否認有發生這件事,後來才承認,但說她不願意等語。另小美在警詢時也表示自己當時心裡其實不在乎、自暴自棄。法官判定康男性侵小美證據不足,判處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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