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民捕獲龍宮貝遭王浩宇檢舉 宜蘭縣府:若離岸逾3海浬就合法

▲▼船長林天明捕獲的龍宮貝。(圖/林天明提供,下同)

▲船長林天明捕獲的龍宮貝。(圖/林天明提供,下同)

記者游芳男/宜蘭報導

宜蘭頭城大溪林姓船長日前在龜山島外海進行底棲拖網作業時,在深度約120至200米的海域中捕獲活化石龍宮翁戎螺(俗稱龍宮貝),民進黨前議員王浩宇質疑,貝類屬於底棲生物,已經檢舉漁民「疑似使用底拖網」,希望檢調徹查是否違法捕魚。宜蘭縣政府表示,接獲檢舉後將請船長說明,若是在離岸超過3海浬外捕獲,就沒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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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民進黨前議員王浩宇質疑宜蘭捕獲龍宮貝的漁民「疑似使用底拖網」,希望檢調徹查,是否違法捕魚。宜蘭縣海洋所長林信宏表示,漁業署自1977年起,公告禁止拖網漁船不得於3海浬內作業; 50噸以上之拖網漁船不得進入距岸12浬作業,縣府已積極配合中央政策,輔導拖網漁船轉型,減少拖捕對海床造成破壞。據了解,林姓漁民的船隻沒有超過50噸,只要離岸超過3海浬就沒有違法。

而龍宮貝最後是被林姓船長賣給出價12萬元的游姓買家,因為對方要求將龍宮貝帶回原海域放生。今(24)日凌晨4、5點左右,林姓漁民按照約定開船出海,錄影紀錄放生過程,只見船員拿起放在桶子的龍宮貝,並在指示下放進海裡,順利回歸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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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宮翁戎螺俗稱龍宮貝,平時活動在200到600公尺深的海底,因出現於距今約5億7000萬年至4億9000萬年前寒武紀古生代,比恐龍出現時期更早,又有「活化石」之稱,特徵是殼口有一條細長的裂縫,圓錐形的貝殼猶如宮殿,上面有火焰般的紅色斑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