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爽拿25萬月薪「狂收郭董連署書」 北市前里長獲緩刑

▲▼             鴻海集團創辦人郭台銘傳出檢調搜索連署站,調查送米酒是否影響民眾連署意願。(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北市士林區前里長張駿彥拿高薪替郭台銘非法向親友收購連署書遭起訴。(資料圖/記者郭世賢翻攝)

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郭台銘投資的富佳生技公司其董事長廖本揚,為使參選總統的郭董能連署過關,以月薪25萬雇用北市士林區前里長張駿彥,達目標千份連署書,張男找來4名親友以250元,蒐集500多份連署書均遭起訴。士林地院今一審宣判,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等罪,各判處1年4月至6月不等,併科罰金80萬至6萬元、褫奪公權,均獲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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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指出,張駿彥自營房屋仲介,於社子區有相當人脈與多名里長熟識。2023年10月6日起以時薪300元在人力仲介公司上班,負責連署書蒐集,剛好張在社子島有廣告版待價出租,經社子連署站人員轉介,結識郭董愛將廖本揚。(另案偵辦)

廖男為謀求郭董連署數量衝高以助聲量,向張稱「1個月25萬,請你幫我衝連署」等語,委由張協助蒐集,並提目標1000張,至少拉個500張,更指出目標達成「下個月就續聘」承諾,張答應後,廖請公司擬定25萬月薪顧問契約。

張男為了在短短10餘天內,達成廖期許的連署份數目標,心生歹念,以每份250元代價,委託曹、李、陳、黃姓友人收購,提供連署人身分證影本,甚至親赴同區洪姓里長辦公室,但洪因恐懼伴隨而來的責任婉拒。

事後,他得知張姓友人的黃姓女友人在宜蘭電子遊戲場上班,且該場採會員制,消費者須提供身分證影本才能進場,張心生請託協助之念,答應300份,黃女因此收取7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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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時,張等人承認犯行,檢據證人對話,發現廖本揚曾傳訊給員工擬定合約說:「我要請非現任里長幫忙號召連署書,對方同意採用顧問約方式,每個月25萬」,更指出會「口頭」訂一個門檻,若達成數量就續訂第二個月等證據認張姓等人犯行。

檢方痛批,總統、副總統是中華民國自由地區為選舉區,此民主與自由實歷經民國百餘年來,滴水穿石的爭取推進,得來不易,且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並應經政黨推薦或連署人連署,此連署制度是表達被連署人有相當程度政治支持,並兼顧政黨推薦候選人的要件相平衡,且防止人民任意參與總統、副總統候選,耗費社會資源。

然而,5人卻只因蠅頭小利無視於此,而民主選舉對先人而言是千金難買,本應更加珍惜,而無論被連署人是否知名,買票陰影已讓開票數據無從信實,除依法起訴外,建請法院審酌張等人坦承犯行、繳回犯罪所得,予適當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