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男子小慶(化名)今年8月間加入某應召站擔任「車伕」,該應召站成員直接在暱稱中表明「恕不接待傻逼」,並於網路上刊登攬客廣告,結果反被警察盯上。小慶僅工作4天就被逮捕,日前被台北地院法官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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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記載,小慶與另外2名真實身分不詳的人都是某應召站的成員,他們分工合作,先是在網站上刊登性交易廣告,招攬不特定男客,還表明「恕不接待傻逼」,再透過LINE與客人相約交易時間、地點和價格,最後由小慶開車將應召女送往約定地點。
警方執行網路巡邏時發現小慶等人刊登的廣告,於是佯裝成客人約定從事性交易,等到應召女現身,便表明身分將人逮捕。後續經檢警調查,應召女每天都會先替應召站支付小慶的報酬,小慶一共工作4天,獲得報酬1萬元。
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小慶擔任應召站「車伕」的時間不長,也不是核心成員,屬於比較邊緣的角色,考量到他已經坦承犯行,過去沒有任何前科紀錄,最終依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