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士官長性侵未成年女兒…遭兒目擊 他入獄再賠60萬

▲桃園市19歲林姓男子去年4月認識未滿16歲少女成為男女朋友,交往期間初嘗禁果後3次無套嘿咻害少女懷孕,事後坦承犯行認錯賠償獲原諒。(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屏東一名退伍士官長侵女兒,犯行曝光後入獄,民事上要再賠60萬元。(示意圖/免費圖庫pxhere)

記者郭玗潔/屏東報導

屏東一名退伍士官長阿雄(化名)性侵未成年女兒,不僅在客廳舌吻、猥褻女兒時,遭兒子目擊,阿雄又2度在書房、浴室對女兒強制性交,直到女兒忍無可忍,當著母親等家人面前吐露遭到父親侵犯,全案才曝光。屏東地院審理後,阿雄被判刑入獄,民事上要再賠女兒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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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阿雄於2016年至2019年間,將未滿14歲的女兒壓在住處沙發上舌吻,又在客廳用下體磨蹭女兒,直到被兒子發現才停手,另他又趁幫女兒洗澡時伸狼爪,同時又未經女兒同意,將她抱到書房的書桌上性侵。由於該名士官長平常在家地位權威,女兒認為「反抗也沒用」而隱忍多年。

直到2022年2月阿雄因故責罵女兒,女兒當著其他家人面前回嗆「你有什麼資格管我,你想想看你之前對我做了什麼事」,母親聽到後要她把事情說出來,全案才曝光。屏東地院審理,依阿雄犯2個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各處3年1月、3年2月徒刑,另犯2個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各處7年1月、7年5月徒刑。

阿雄入獄服刑後,女兒再提出民事求償60萬元。法官審酌阿雄為一等士官長退伍,原從事販賣牛奶工作,月收入約5萬1千元,判他要賠女兒6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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