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L出差遭男同事毆打性侵 還傳變態訊息「人生就像1盒巧克力」

▲桃園市林姓男子去年8月間某日凌晨,在桃園市某區路旁發現女子醉倒路旁,競起淫念襲胸摸大腿,甚至欲脫其短褲性侵,女子驚醒後奮力抵抗掙扎,才未讓林男得逞。(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女子和男同事、老闆外縣市出差,卻慘遭男同事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郭玗潔/台東報導

女子小美(化名)和老闆、男同事阿偉(化名)一同到屏東出差,夜晚大家一起喝酒,阿偉扶著喝醉的小美回房,卻起色心意圖逞慾,過程小美極力反抗,一度逃到飯店房外長廊,仍被阿偉拖回房內毆打、性侵得逞。小美於工作結束後報警,阿偉卻否認犯行,只拿出100萬和解,台東地院檢視相關證據,依阿偉犯強制性交罪,處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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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阿偉和小美的主管,2022年6月28日帶著兩人到東部出差,3人在五星飯店訂了2間房,預計阿偉和老闆同住、小美自己住隔壁房。當晚小美到老闆和阿偉的房間喝酒,到了隔日凌晨小美已不勝酒力,阿偉見狀將她攙扶回隔壁房休息,並趁機將她強壓在床意圖性侵。

小美奮力反抗,趁隙逃到門外走廊跌坐在地,被阿偉強行拖回房間,並徒手毆打恐嚇「我用枕頭30秒就可以將妳悶死」、「這裡15樓」等語,再趁小美不敢反抗,性侵得逞。

小美清醒後,將被阿偉強暴一事告知老闆,老闆卻說現在在出差,不准小美擅自離開,小美只隱忍到行程結束後,於30日自行搭火車回鄉,才報警並到醫院驗傷,包含左臉頰、右下顎、四肢等全身上下都有多處瘀青和擦傷。

全案審理時,阿偉辯稱因小美頭暈想吐,他拿垃圾桶給她,小美卻拿垃圾桶揮舞,兩人搶奪時發生拉扯,後來小美往外衝,他為了安全把她拉回,過程小美撞到頭和旋轉玻璃鏡,喊說很痛開始哭,又抱住他親吻,兩人便發生關係。他事後雖賠償小美,但那是因為怕影響到老闆,他受到小美家屬脅迫才賠償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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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檢視相關證詞、現場監視器、驗傷結果、相關訊息等證據,認為若兩人是合意,事後小美傳訊質問「你毆打我後,不顧我反抗強行進入我身體,當下我只求能保命順著你,你知道我感受多痛苦嗎」,阿偉不會不解釋,反而回傳「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但是生命不是只會給你糖吃而已,他有時也會給你一些你可能不喜歡或不習慣的味道,如果你拿到的是檸檬、是沒辦法直接吃下去的,那你就要想辦法把它變成檸檬水可以直接喝的然後是對身體很健康的」等語,判定阿偉犯行屬實,依犯強制性交罪,處他4年6月徒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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