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修正公布「空氣品質標準」 PM2.5規定全亞洲最嚴

▲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說明空品標準修正重點。(圖/記者楊惠琪攝)

▲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說明空品標準修正重點。(圖/記者楊惠琪攝)

記者楊惠琪/台北報導

國內每4年檢討一次空氣品質標準,環境部今修正發布「空氣品質標準」,其中各界最關注的細懸浮微粒(PM2.5),年平均值及日平均值分別由原先的15及35 µg/m3,加嚴為12及30 µg/m3,為亞洲最嚴格的標準,預計2030年達標,其他污染物也同步加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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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大氣環境司長張順欽說明,環境部今發布修正「空氣品質標準」,除加嚴PM2.5濃度標準外,也提高懸浮微粒(PM10)、臭氧(O3)、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等濃度標準。

張順欽指出,各縣市是否符合空氣品質標準的判定方式,也由「整體縣市各測站平均值」修正為必須「站站達標」,進一步強化防制區認定的嚴謹性。此外,配合空品標準加嚴,自明年1月1日起調整民眾每日接收空氣品質指標(AQI)的濃度門檻,採更嚴格的防護標準,提前啟動污染應變。

環境部部長彭啓明表示,本次修正的空氣品質標準係依循世界衛生組織(WHO)指引,務實加嚴各項空氣污染物標準,尤其PM2.5已被廣泛證實與心血管及呼吸道疾病息息相關,這次加嚴也是根據國家衛生研究院最新本土健康研究結果,標準是亞洲最嚴格,預計本次修正的空氣品質標準達標年為2030年。

環境部說明,明年1月起調整空氣品質指標各污染物門檻數值,採更嚴格的防護標準,可預期未來民眾接收到空氣品質預警通報的頻率將增加,但這並代表空氣品質變差,而是因採用更嚴格的通報標準,提前通知污染源啟動各項減排措施,並強化民眾健康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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