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球教練性侵小球員「10年犯68罪」30萬交保 定期派出所報到

▲▼             。(圖/資料照)

▲南投某國小黃姓棒球教練,涉嫌對小球員猥褻、性侵,南投地院近日裁定30萬元交保,禁止其與被害人接觸,限制住居。(圖/資料照)

記者白珈陽/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黃姓男子任職縣內某國小,在兼任校內棒球隊教練期間,涉嫌對小球員猥褻、性侵長達10年以上,共有22名學童受害。南投地檢署今年2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聲押獲准,全案近日辯結,黃男坦承犯行,並聲請交保,南投地院裁定30萬元交保,禁止與被害人接觸,並限制住居、定期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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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黃是南部人,畢業後即投入教職,在該所國小任職多年,並兼任棒球教練逾20年,平時與學生互動良好,曾獲杏壇芬芳獎。

家長檢舉,黃男在任職期間利用執教機會,長期對小球員長期猥褻甚至性侵,檢方今年2月前往黃男家中、辦公室搜索,並將他拘提到案;檢方調查,黃男涉嫌對22名被害少年猥褻、性侵長達10年以上,共犯68罪,今年6月偵結,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強制性交等罪嫌提起公訴。

黃男9月間聲請具保停押,遭到駁回,9月底全案辯論終結,黃再次聲請停止羈押,法院考量黃坦承犯行,裁定停押,但須繳交3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且每週一、三、五上午,須到台南市永康警分局永信派出所報到。

此外,法官也禁止黃男對本案被害人或家屬恐嚇、騷擾、跟蹤、接觸;禁止無正當理由接近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100公尺;以及禁止對被害人之身體實施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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