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囂張!台中公車大執法5天抓12違規 警面前闖紅燈、違規左轉

記者白珈陽/台中報導

台中市日前發生東海女大生遭巨業公車撞死,引發社會關注大車交通問題,市長盧秀燕也宣布公車大執法要「無限期執行」,不料仍有公車司機以身試法,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在加強取締期間(上月29日至本月3日),共抓了12件公車違規,包括闖紅燈、違規左轉等,警方呼籲乘客,如發現有公車違規,可撥打110報案或1999市民專線,共同維護安全交通環境。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上月29日,在中清路、雷中街口,發現1部公車闖紅燈。(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指出,分局自9月29日啟動「公車大執法」針對客運事故主要肇因,如未禮讓行人、闖紅燈、任意變換車道、未使用方向燈、超速等違規行為加強取締。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五分局說,9月29日水湳派出所連續取締2件公車惡性違規,警方當天上午9時許在中清路、雷中街口,發現1部公車闖紅燈,立刻上前攔停告發;同日上午11時許,經貿路與經貿五路口再度發現1部公車違規左轉,員警除祭出罰單,也對司機勸導應遵守交通規則。

▲▼巡邏警發現公車未依規左轉,上前攔查並製單舉發。(圖/記者白珈陽翻攝)

五分局說,10月2日清晨6時許,文昌派出所員警在文心路、昌平路口,發現1部公車於文心路內側車道欲左昌平路時,無視號誌及當時文心路車流量大,就在警方面前直接違規左轉,員警見狀也直接上前尾隨至漢口路與興安路口,將公車攔停,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2款,「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處600元以上1800以下罰鍰」予以告發。

五分局表示,針對公車違規相關案件,自9月29日至10月3日共計取締12件,警方將持續不定時、不定點派員至轄區中清路、文心路、崇德路、公車轉運站周遭等公車密集路段稽查,只要發現違規情形,必將從嚴處罰,決不寬貸。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