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尊閩南語正名「台灣台語」? 文化部澄清:沒侵犯其他語言意圖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圖/翻攝直播)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圖/翻攝直播)

記者皮心瑀/台北報導

教育部依據文化部的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將「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更名為「台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引發關注。對此,文化部次長李靜慧9日於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表示,台灣台語是將台語視為專有名詞,而非指涉台灣的所有語言,台灣台語是國家語言之一,他的地位跟其他語言一樣,沒有侵犯其他語言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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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靜慧指出,過去不當的國語運動政策導致多數語言傳承危機, 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核定函示, 為展現國家語言推動一致性,未來國家語言發展報告或其他文書資料, 應參酌「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書面用語有關規範,優先使用「台灣原住民族語、台灣客語、台灣台語、馬祖語、台灣手語」,之後行政院研商會議補充使用原則,指應先尊重既定法令用語名稱,各機關仍可斟酌使用報告中各種書面建議用語。

李靜慧說,書面用語名稱,並非僅建議台灣台語,而是並列台灣台語、台灣客語、台灣原住民族語、台灣手語等,這個名稱本意在於呈現「台灣各族群的母語都是台灣的語言–台灣語」,全數的語別冠名「台灣」,並沒有誰「獨佔台灣」的問題。

原民會主委曾智勇Ljaucu·Zingrur指出,考量本土語言名稱使用涉及各族群之歷史性、文化性,相關單位均對於語言使用各有陳述意見,本會就台灣台語敬表尊重。

客委會主委古秀妃則認為,依據文化部調查,大部分人自稱所說的「holo話」為台語,基於名從主人,本會尊重各族群對於自己語言的名稱,也尊重所有族群對於他族群的稱呼,這即展現台灣包容多元的價值,但也確實有客家鄉親反映疑慮,所以有請文化部再開國家語言的會議,大家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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