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3萬竟重摔凌虐2歲童致死!高雄無照保母起訴 社會局回應了

▲▼嬰兒,洗澡,泡澡,燙傷,熱水,兒童,虐童。(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高雄一名2歲男童6月在保母家澡盆溺斃,檢警相驗時發現男童是被虐死。(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約2歲大的陳姓男童,今年6月在保母家洗澡時溺斃,檢警相驗時,發現男童全身至少有22處新舊傷痕,社會局即啟動兒虐重大案件調查並由檢警偵辦,發現保母在事發時已沒有托育登記證,高市府已提起獨立告訴,並提供家屬法律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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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局表示,今年6月6日晚間接獲通報,1歲10個月大兒童因洗澡溺水,送醫後不治身亡,社會局立即啟動兒虐重大案件調查並由檢警偵辦。經查,陳姓男童於3個月大即由宋姓保母照顧,陳童父親於今年2月29日至戶政登記改委託宋女監護照顧。

▲高雄市社會局副局長葉玉如表示,事發當時宋女為無照保母。(圖/記者許宥孺翻攝)

社會局指出,經過經檢方刑事相驗解剖發現,陳童有硬腦膜上大量出血,死因非溺斃,高雄市政府即提起獨立告訴並提供家屬法律等相關協助。宋姓保母先前經社會局核准,自2022年12月起提供居家托育服務,於今年3月11日申請停止托育繳回托育登記證,經評估宋女有照顧行為不當情節嚴重,社會局於6月13日廢止其居家托育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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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陳姓男童為單親家庭,母親身故,父親因工作關係,將他委託親近友人宋姓保母照顧,兒子長期住在保母家。去年2月起,陳父以每月3萬元薪水聘請宋姓友人全日照顧兒子,起初第一年照顧狀況良好,但宋姓保母卻經查發脾氣,動不動就毆打辱罵男童,以致悲劇發生。

回顧這起事件,今年6月6日下午,警消獲報,左營區一名1歲10個月大的陳姓男童在宋姓保母家洗澡時意外溺水,男童臉部朝上漂浮在澡盆內,救護人員緊急將男童送往醫院搶救,不過不幸搶救不治。

檢察官李侃穎相驗時,發現陳姓男童身上有多處新舊傷痕,張春暉檢察長立即指示陳竹君主任檢察官啟動婦幼保護小組,經指揮警方執行搜索,傳喚死者生父及證人到案訊問並查扣監視器仔細分析後,認為宋女涉嫌凌虐男童致死。

檢方調查,宋姓保母涉嫌從今年5月30日起至同年6月6日的一個多月時間,在家中以長鞋拔毆打男童的頭部,打到顱骨骨折;保姆有一次則因不滿男童不自己吃飯,用手掐男童的全身,害他全身淤青;還曾經把男童重摔至地面,再用鞋拔狠很教訓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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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長期遭保母持鞋拔毆打。(圖/取自免費圖庫visualhunt)

6月6日,宋女在浴室幫陳童洗澡時,因不滿男童抓到她燙傷的傷口,竟先以蓮蓬頭朝男童頭部大量沖灌溫水,再把男童推去撞牆壁,最後把男童摔進澡盆3次,導致男童身體癱軟、嘔吐,最後昏迷浮在水面上,宋女才嚇得通報119送醫。

檢察官相驗男童的傷勢,發現他頭部有15處擦挫傷及挫傷,其中至少7處符合為棍棒傷或鞋拔傷;腦髓腫脹、軀幹及四肢有7處擦挫傷及挫傷,其中至少2處符合為棍棒傷或鞋拔傷。男童生前遭凌虐,造成硬腦膜上腔出血惡化,持續出血達 170 毫升而當場失去意識。

宋姓保母在偵訊時否認施虐,僅說都是合理的管教行為,不知道男童的傷勢從何而來,檢察官不採信她的辯詞,認為相關事證明確,今日偵結依違反刑法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等罪嫌將宋姓保母起訴,全案移審法院後,法官裁定保姆續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