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億賣地給高榮蓋大樓「竟埋超毒石棉」 惡地主脫產這下慘了

▲▼高雄榮總。(圖/記者姜國輝攝)

▲高雄榮總外觀。(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榮總在2015年以1億6000多萬元,向李姓地主購買一塊土地,準備興建健康照護大樓,不料動工開挖後卻發現土地裡填了許多石棉等有害事業廢棄物,清運費用恐破億,高榮於是向李姓地主要求減損價金和處理費1億多元。李姓地主為了躲債,竟把存在銀行裡4116萬元現金提領一空,還將名下3塊土地過戶給姪女及外甥等親戚,結果被法官依損害債權罪判徒刑1年、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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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高雄榮總2015年7月間,花了1億6365萬向李姓地主購買一塊土地,準備用來興建健康照護大樓,2019年初開始動工興建,但開挖土地時,卻發現地下埋有大量石棉等有害事業廢棄物,高榮只好緊急停工,也估算出清運處理費用恐高達億元,高榮於是寄存證信函給李姓地主,要求減少買賣價金及處理費,而李姓地主擔心被追債,竟開始脫產。

李姓地主先把銀行裡的4116萬元現金提領一空,並將名下3塊土地、房子過戶給姪女及外甥,高榮發現後提告,獲得法官的支持,裁定李姓地主的土地買賣無效。

而李姓地主涉及脫產逃債的部分,檢方偵辦時,李姓地主辯稱因為欠地下錢莊錢還有之前投資被騙,需要還錢,才會將錢都提領出來,但因為始終未能提出相關借款或投資證據,檢方不採信其辯詞,仍將地主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李姓地主終於改口坦承犯行,並同意把雙方的合解金從2000萬元提高至4000萬元,法官認為他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並多次嘗試與高榮調解,已有深切悔悟之意,因此依損害債權罪判徒刑1年、緩刑5年,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支付高榮賠償金4000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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