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台人在印尼詐騙遭遣返 18人想偷渡險悶死!海巡登檢兼救人

▲▼「偵破臺人赴印尼跨境詐欺及攔阻偷渡潛逃案」成果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圖/記者吳銘峯攝)

▲行政院「偵破臺人赴印尼跨境詐欺及攔阻偷渡潛逃案」成果記者會,有功人員合影。(圖/記者吳銘峯攝)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臺灣高等檢察署指揮全國地檢署打詐有成,其中我國人102人赴印尼峇里島組成詐騙集團,遭印尼警方破獲。102人陸續遣返後,竟有18人打算坐漁船偷渡,結果因船艙密閉沒有氧氣,在海巡人員登船檢查時,拍船艙求救,海巡救人兼逮人。而這102人也陸續遭羈押、起訴,犯罪所得2200萬餘元也陸續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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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起源於今年6月26日,印尼移民局在印尼峇里島某別墅內,查獲我國人余姓男子等102人疑似涉嫌跨境電信詐騙,並打算遣送出境。我國外交部知悉後,隨即派員與印尼當局交涉。本案在跨部會之共同合作努力下,順利於7月4日前,陸續將102名國人全數遣返及證物帶回。臺高檢署自7月2日起,陸續多次召開跨部會合作及後續案件偵辦,將全案交由臺中地檢署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偵辦。

案件偵辦期間,遣返回國的詐騙嫌犯中的18人,於8月6日凌晨從高雄港搭船偷渡出境,並藏匿在已密封之船艙內。海巡人員登上漁船安檢,因密閉船艙內溫度極高、幾無氧氣,詐嫌等人為逃出船艙,急速敲打甲板求救;還好海巡人員機警查覺,即時救出,這18人才倖免於難。這18人也因涉嫌詐欺等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目前本案被告余男等102人,因涉嫌詐騙包括國人及香港民眾在內之54名被害人,財損金額為2200餘萬元,經臺中地檢署檢察官依《洗錢防制法》、刑法加重詐欺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6年至8年不等之重刑。全案已於10月4日起訴移審法院,承辦檢察官為避免詐嫌繼續從事詐騙,全程蒞庭論告,說服法官,將詐嫌全數繼續羈押。

此外,目前檢方也查扣不動產1處、手機71支、筆電4臺、現金202萬餘元、勞力士等手錶14只、黃金飾品4組、自小客車7臺等贓證物,還透過科技偵查查扣一台約2000萬元的船舶。未來這些查扣物品都會透過追繳、沒收等方式,賠償被害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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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這次跨部會打詐的成果,行政院非常滿意,於17日召開記者會。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親自主持記者會,他指出,本案為「打詐新四法」立法通過後,首件據以成功追訴之跨境詐欺案件,充分展現政府要令詐欺集團「想騙的不敢騙、已經騙的會被抓,騙到手的沒得花」之打詐決心,並澈底瓦解詐欺集團,以安社會民心。

▼印尼遣返的詐團成員,之後又試圖偷渡遭海巡署查獲。(圖/台灣高等檢察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