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高雄警侵占悠遊卡!自己人調監視器抓到 慘被記過2次

▲▼ 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 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高雄市一位民眾在超商遺失悠遊卡,向派出所報案,最後警方不但找到這張遺失的悠遊卡,同時也將涉嫌侵占者移送法辦!不過最讓人意外的是,涉嫌侵占者竟然是一名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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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時,一位民眾到派出所報案,表示自己的悠遊卡在超商付完款之後忘了帶走,員警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張悠遊卡,疑似在超商被人撿走了,於是通知對方到案說明,這才發現拾獲悠遊卡的竟是「自己人」,而該名警員也於23日中午,在所屬分局督察組人員陪同下前往苓雅分局製作筆錄。

據了解,該名警員坦承自己撿到悠遊卡,不過因為撿到時間太晚了,所以就沒有交出來,而是先放在身上。

記者求證受理的苓雅分局,一開始說法反覆,最後回應表示:「本案緣民眾於10月21日0時4分許至本分局報案,在三多三路超商內遺落悠遊卡乙張,經比對監視器影像,鎖定係高雄市警察局一名林姓警員拾取。本分局鎖定身分後,立即通知林員到案說明,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嫌函送檢察署偵辦」。

消息傳到林姓員警所屬分局之後,督察組人員陪同進行筆錄,同時調查後認為林姓員警「有犯意」,明快做出決定:「除刑案偵辦移送之外,秉持警紀警辦、毋枉毋縱之立場,整飭警察風紀決心,勇於面對問題;相關懲處如下:林員行為不檢部分依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從重」予以林員記過二次處分,並列為分局教育輔導人員,及追究主管考核監督責任,以維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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