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為《反滲透法》飆罵綠委3分鐘才發現搞錯人 提案人:她常凸槌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綠委邱志偉日前提案修正《反滲透法》,該提案昨排入程序委員會,藍委王鴻薇發言時卻飆罵召委沈發惠3分鐘,王痛批,沈提案有國安疑慮就能解散政黨,「所以只要看你不順眼,只要覺得你有疑慮,我還可以把你的政黨給解散!是集權國家嗎?」直到台下有綠委提醒,提案人是邱志偉而非沈發惠,王才向台下的沈發惠致歉。事主邱志偉今(30日)受訪時表示,王鴻薇常常凸槌,又不是只有現在,「這是個人的素養問題跟政治能力問題,我不予置評」。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受訪。(圖/記者杜冠霖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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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邱志偉提出的修正草案,內政部在法院判決定讞之後,「得」聲請憲法法庭為政黨解散之判定,將「得」改成「應」,要求內政部必須負起聲請責任,解散政黨仍需透過嚴謹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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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昨為該提案在程序委員會飆罵近3分鐘,直到有綠委提醒,提案的人是邱志偉,發現自己罵錯人的王鴻薇才尷尬道歉:「對不起,是邱志偉,拍謝拍謝!大家稍安勿躁,真的要跟我們的沈發惠委員鄭重道歉,我剛剛講的是邱志偉」。沈發惠則揮揮手回應。

對於王鴻薇罵錯人,事主邱志偉表示,「王鴻薇常常凸槌,又不是只有現在,我們不意外」,這是個人的素養問題跟政治能力問題啊,國會議員應該有基本的素養,「你要罵人也要罵得正確、罵對人,然後要罵的有道理;罵錯了還罵得沒道理,那是她個人修養問題,我不予置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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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也說明,這個法案不是這一屆才提,自己在第十屆就提過一樣的法律內容,若敵對勢力用政黨做掩護,行顛覆國家或者是破壞民主憲政之實,對這種政黨,當然要用《反滲透法》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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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志偉指出,自己的出發點就是《反滲透法》,就是說敵對勢力用特定政黨,做為延護或者滲透到特定政黨裡面,去行顛覆國家或破壞民主憲政的的行為,經過法院判決確定定讞後,主管機關應該負起責任,要提請憲法法庭判定,是否要做給予解散,「這不是現在才提的」。

民進黨團書記長蔡易餘也表示,邱志偉只是把憲法條文複製到《反滲透法》,對這個有意見的人是對憲法有意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