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恆春警分局統計今年1至10月,共取締了1300件闖紅燈案,駕駛人這種違規行為嚴重威脅交通安全,為確保用路人行的安全, 11月4日連續3天執行取締闖紅燈勤務,籲請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以免被開單告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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恆春警分局表示,11月4日至6日3天實施「闖紅燈違規取締專案」;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汽、機車行經有燈光號誌管制之交岔路口闖紅燈者,處新臺幣(以下同)一千八百元以上五千四百元以下罰鍰,若是紅燈右轉則處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微型電動二輪車、自行車闖紅燈(或紅燈右轉)則處三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恆春分局表示,往來路口車輛頻仍,呼籲駕駛人遵守號誌指示,勿搶快或貪圖方便而闖紅燈,以免發生碰撞,也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時減速慢行,注意周遭狀況,確認安全後再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