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這樣騎車真的很危險!高雄市一名男子騎車時,把3米鋁梯橫掛在自己的左手,一路騎行!但他看起就像是熟練的老手,不過這一幕不但危險,也違反了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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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下午三點多左右,一名男子騎車經過左楠路,不過仔細看他車上載了鋁梯,但是他的載法卻是非常危險,因為他就把鋁梯橫掛在他的左手臂,而他的左手還握在機車左側的握把,動作非常的熟練,他一路騎行都不見有搖晃的情況,而且他也絲毫不在意別人的眼光,非常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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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畫面看在警方眼裡,卻是違規行為!明顯已經觸犯交通法規。高雄市交通大隊表示:「 機車裝載貨物,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88條第1項第1款,機車載物者,小型輕型不得超過20公斤;普通輕型不得超過50公斤;重型不得超過80公斤,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寬度不得超過把手外緣10公分,長度自座位後部起不得向前超伸,伸出車尾部分,自後輪軸起不得超過半公尺;具封閉式貨箱之電動三輪重型機車不得超過200公斤,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貨箱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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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強調,違反上述規定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第5項規定,機車附載物品未依規定,可處駕駛人新臺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