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高中生遭友慫恿!網路貼電子煙圖片 違反菸害防制法罰20萬

▲▼             。(圖/翻攝南投縣衛生局)

▲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7件網路刊登類電子煙或加熱菸案件。(圖/翻攝南投縣衛生局,下同)

記者劉人豪/南投報導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至今年9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7件網路刊登類電子煙或加熱菸案件,其中有1件是未成年學生所為,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裁罰20萬元整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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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於2023年3月22日修法,全面禁止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以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加熱菸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輸入、製造、販賣、展示、廣告、供應及使用都不行!而在網路上張貼電子煙或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加熱菸相關資訊,均違反菸害防制法第15條之規定。

菸害防制法新法上路至今年9月,南投縣政府衛生局已裁處17件網路刊登類電子煙或加熱菸案件,露天8件、Instagram4件、蝦皮3件、Dcard1件、7-11賣貨便1件,其中有1件是未成年學生所為,同儕的影響更容易使學生不慎觸法。

該名就讀高中的小明(化名)在朋友慫恿之下,一時好玩於網路上張貼電子煙圖片,經民眾發現並向衛生局檢舉,事後小明雖辯稱僅有張貼圖片,沒有任何販售行為也沒有進貨,自己也完全沒有吸電子煙,經調查事證明確,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裁罰20萬元整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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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陳南松局長呼籲民眾:「網路張貼電子煙或加熱菸之文字、圖片,都違反菸害防制法之規定,違者最高可處20萬元至100萬元!」衛生局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一時好奇恐將荷包失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