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民眾反映路口行人與行車管制號誌不同步 警:改行人早開時相

▲竹山警察分局解釋「行人早開時相」號誌時制設計。(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竹山警察分局解釋「行人早開時相」號誌時制設計。(圖/記者高堂堯翻攝)

記者高堂堯/南投報導

為消弭「行人地獄」問題,竹山鎮大智路與鯉南路號誌時制設計日前已調整為「行人早開時相」,不過有不少用路人誤以為出現行人與行車管制號誌不同步,反映「號誌故障」;竹山警分局回應,該設計的目的為減少人車爭道,提高行人能見度,以保障「行人優先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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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分局解釋,所謂「行人早開時相」,即行人綠燈早開措施,意指車輛可行的綠燈亮起前,會先亮行人可先行的小綠人燈號,示意行人先穿越馬路;該分局所轄大智路與鯉南路鄰近學校、機關及便利商店,用路人數較多,日前已由路權單位南投縣交通管理所邀集當地里長及相關單位會勘後,依據行政院通過之《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行動綱領》完善行人交通環境工程,面對該路口號誌有所調整。

竹山分局強調,行人早開時相已是趨勢,主要設置於學校、機關等人潮集中處,駕駛人於停等紅燈時,呼籲用路人應多一分耐心,視行車號誌而起步,行經路口務必慢、看、停,以保障用路安全。

分局提醒,駕駛車輛應遵循「行車管制號誌」,行人應遵循「行人專用號誌」,請用路人依照用路方式遵循相應管制號誌;若未遵循號誌管制,汽機車闖紅燈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3條舉發,行人闖紅燈則依同法第78條舉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