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法務部日前預告將修法加重懷孕婦女墮胎者罰金從3000元提高為8萬元,引起婦團、朝野立委譁然,4天內引發4000人、50個團體連署反對,法務部遂於11月5日宣布撤回草案。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5日揭露過去人工流產經驗,她表示,流產的身體影響並不亞於生產,而在心理上的傷害,更是無比巨大。王也呼籲,行政院、法務部、國會朝野各黨,應負起責任,即刻啟動「墮胎除罪化」的修法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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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法務部對外公告,要修正「刑法」的墮胎罪,將罰金從三千元提高至八萬元。此修法引起婦女團體痛批、朝野立委私下譁然,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昨也痛批,此修法完全大開性平倒車。更有多位民眾連署要求撤回,法務部昨也宣布撤回提案。
王婉諭指出,人工流產是一件很殘忍的事情。但被這份殘忍傷得最深的不是別人,就是懷孕的女性。十幾年前,自己生完第一胎的小蝌蚪之後,就持續積極備孕。然而,連續兩次的懷孕結果,卻都因為胚胎發育不良而進行了人工流產。
對於過往經驗,王回憶,第一次被告知要準備人工流產時心情跌落谷底,但還是稍微鼓起了勇氣,反覆告訴自己,只是運氣不好、受精卵不健康,也沒辦法,再繼續努力吧。於是,又接著積極調養身體,並且再度懷孕。但是,當再一次的因為胚胎發育不良,在產檢時被告知要做人工流產時,自己的內心真的無法再承受下去了。
王婉諭坦言,那一天產檢回家的路上,她一邊大哭一邊開車回家的,甚至難過地大喊:「我不要再懷孕了。」自己無法再承受這種得到又失去的感覺,也無法想像,又一次有生命來到我的肚子裡,卻又再次被剝奪的感受。雖然後來很幸運也很幸福的,在醫生的協助下進行人工授精,擁有了小燈泡、小鯨魚和小海豹這三個孩子。但是,兩次人工流產,這種墜入深淵的感覺,仍永遠的改變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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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婉諭強調,女性的身體不是生產的工具。每一次的生育,都會對女性的身體產生巨大的影響。而流產就更不用說了,以我的個人經驗來說,流產的身體影響並不亞於生產,而在心理上的傷害,更是無比巨大。這也是為什麼,當上週我看到法務部提出了提高墮胎罪罰金的時候,我會那麼生氣。
王婉諭表示,生命經驗告訴自己,人工流產是多麼痛苦的一件事。那選擇做這麼痛苦的事情,背後一定有一個更痛苦的理由。國家沒辦法幫助女性跳脫這種困境就算了,還要用法律來綁架女性的生育、用國家的強制力來約束女性的身體,再用罰則來苛責這些辛苦的女性,這到底是多麼殘酷的惡意。
王也透露,上週收到一些私訊和陳情,質疑難道不知道墮胎很殘忍嗎?為什麼不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呢?自己當然知道很殘忍。但想反問的是,既然你也覺得人工流產很殘忍,那你有沒有想過,為什麼有人會自己去做人工流產?自己敢打包票,決定是否進行人工流產的過程,絕不是一個輕鬆的事。且沒有任何女性會在沒有猶豫、沒有擔憂、沒有焦慮的情況下,自己選擇去做人工流產。
王婉諭強調,對很多人來說,懷孕或許是擁有新生命的喜悅,但這並不是所有人的故事。有些人因為性暴力、性侵害而被迫懷孕;有些人因為自身健康因素考量,而被迫人工流產;有些因為意外懷孕,卻無法養育孩子長大。對這些人來說,懷孕是個沈重且難以喜悅的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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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直言,如果這個可能的新生命,會扼殺自己的人生,這樣對媽媽來說公平嗎?又或者,在這樣的狀態下生下的孩子,很可能無法獲得最佳利益、得到最好的照顧,那對他公平嗎?為什麼懷了身孕的女性,突然就失去掌握自己命運的機會了呢?
對於法務部正式撤回修法草案,王婉諭表示,這是公民社會的力量,也是民主政治的體現。只要我們能夠團結起來發聲,就能捍衛自己的權益、守護自己的權利。但這還不夠。不只要停止退步,我們還要大步向前。要呼籲行政院、法務部、國會朝野各黨,負起責任,即刻啟動「墮胎除罪化」的修法工程。
王婉諭指出,不只要將刑法第二十四章「墮胎罪」修正為「妨害生殖自主罪」,更要全面地將「墮胎」改稱為「終止懷孕」等中性詞彙。同時,還要將「優生保健法」改為「生育保健法」,並且拿掉該法律中所規範的配偶選擇權,讓女性可以擁有真正的身體自主權。
王強調,要把陳舊的法律枷鎖,從女性的身體中拿開,才不負亞洲性別最平等國家之名,更不愧對國際公約的精神。要以這次的事件作為契機,告別過時又殘酷的法律條文,讓台灣成為真正的進步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