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少子化加劇私校退場。為協助私校辦學,立法院擬針對《私校法》修法,大幅放寬企業抵稅額度,但卻引發正反不同意見。包括高教工會等教育團體今表示,放寬後將讓財團假藉捐款逃稅,甚至大開財團競逐「獵校」風氣;贊成者認為,應該放寬抵稅額度,並透過落實公益董監事派任、會計師監理捐款等方式,加強監督查核,達到透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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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少子化影響,私校停招停辦消息頻傳。為降低私校退場衝擊,立法院教文會今(6日)舉行「少子女化加劇私校退場,如何挽救?」公聽會。邀請教育部與教育團體及私校代表與會,針對《私立學校法》第62條修法等議題進行討論。
根據現有規定,個人針對國立大學捐款可百分抵稅,但捐款私校卻不能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行政院也將第62條修正草案送交立法院,希望落實公私立學校捐贈的抵稅額衡平,草案內容讓私人及企業在捐贈私立學校時,不論指定或不指定捐贈對象,皆可享有100%折抵稅負。
高教工會認為,修法擬大幅放寬企業抵稅額度將後患無窮,除了讓財團得以假藉捐款名義逃稅,更會鼓勵並助長更多覬覦私校校產的財團,以「捐資」為名,如禿鷹般地競逐、不正入主私校的「獵校風氣」,若捐贈私校也要享有與公校同等免稅待遇,主管機關對私校監管也應全面比照公校,並大幅度將私校公共化,包括董事會納入公益董事、教職員董事並且限制連選連任等。
出席今天公聽會的南台科大前副校長張鴻德指出,私校退場核心問題在於生源,面對少子化,退場是必然,所以如何讓私校好好退場更值得重視。他說,台科大與華夏科大整併是比較好的模式,希望政府透過修法讓私校慢慢退場,保障師生權益,而他個人支持捐款給公私立學校都可以相同抵稅,建議要加強監管,落實公益董監事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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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董事長、大同大學校長何明果表示,支持修私校法62條,提高捐款,「因為私校只要求與公校公平競爭,外界也不必擔心公校捐款會被私校搶走,這是不可能。」至於外界擔心的可能弊端,則可加強監理,包括董事會財報可以要求會計師去監理捐款,教育部可進行經費查核,必要進行專案查核。
教育部次長葉丙成表示,因少子化衝擊,私校經營越來越困難,在經費操作上相對需要有更積極做法,這次修法可以提高對私校大額捐款意願,緩解私校經營的財務壓力,但教育部也會希望捐款使用更透明化,如何確保捐款真正使用在教學及學生身上,這點教育部非常重視,希望透過修法的配套措施,讓捐款可以更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