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沈慶京不服延押提抗告!法院駁回:不得再抗告

▲▼京華城案,提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記者劉昌松攝)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延押2個月提抗告,稍早遭到高院駁回。(圖/記者劉昌松攝)

記者吳銘峯、陳韻如/台北報導

京華城容積弊案目前仍在查,本案4名被告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收押,日前4人全遭裁定延押2個月。沈慶京昨(5日)提出抗告,高院合議庭今(6日)下午裁定駁回,不得再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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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慶京涉京華城弊案,8月30日遭北院裁定收押禁見,但他卻屢屢進出醫院,律師數度以他狀況不佳聲請停押,均遭駁回,而後沈慶京又被裁定延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對此,沈慶京於昨日上午提出抗告,抗告書於下午送抵高等法院,而今高院合議庭審理過後,認定原裁定並無違誤或不當,「被告抗告無理由,應予駁回」,且不得再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