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東元電機前董事長邱純枝告媒體人周玉蔻寫報導影射她是小三、涉嫌加重誹謗,台北地院今(6日)首度傳喚邱純枝作證,邱批周「空穴來風、莫須有的指控」,並堅稱自己和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只有公務關係、毫無私情,卻被報導嚴重毀損名譽,法官諭知辯論終結,訂於下月(12月)11日下午2點29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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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024年)升任東元集團副會長的邱純枝,事先徵得法官同意,今在隔離室透過變音男聲應訊作證,不想和周玉蔻面對面,周的律師一度疑惑為何只聞其聲不見其人,法官解釋尊重邱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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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純枝證稱,本案報導說她跟黃茂雄遭外界質疑「令人聯想到吳東進與李紀珠的傳聞」、「這件事情在業界、新媒體界傳了很久,從來沒有浮上檯面過」,這段話完全是空穴來風,報導又說她「在東元公司的董事長位置還有一層跟黃茂雄緋聞關係的疑慮」,這更是莫須有的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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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純枝說她沒接到周玉蔻或放言公司直接求證,是公司法遵部門律師處理,她看完律師轉交對方提問事項,雖沒看到報導,但可得知大概內容,她要律師回應對方這是一個不實的報導,要求對方一定要求證、要提醒對方會有法律責任,律師寫好回應給她過目,她沒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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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純枝強調,1997年加入東元公司前就認識黃茂雄,20多年來,她跟黃茂雄只有公務關係、毫無私情,「黃茂雄就是我的長官」,2人多次一起到日本出差,巡視當地子公司、拜訪客戶,黃妻有幾次隨行,因黃茂雄夫妻在日本當地有住處,黃妻出現「我不覺得奇怪」,但她跟黃茂雄出差,絕無私人旅遊行程。
法官單刀直入訊問當時東元經營權之爭,「到底在爭什麼」,邱純枝坦白說黃茂雄之子黃育仁想爭取董事長職務,她本身也是董事長候選人,彼此應該不是同一陣營。
黃育仁被周玉蔻指為本案報導消息來源,法官問邱純枝有無對黃育仁提告,邱嘆氣說有提告,但「結果非常不幸,這是我對台灣司法制度不解之處,怎麼有人在媒體公然指責別人,最後包裝成跟社會公益有關,然後獲得不起訴處分,真的是無言!」
邱純枝結束作證先離開,不回應記者發問。周玉蔻與律師主張本案的報導有消息來源、合理查證,刊登前也設法聯繫邱純枝與東元公司求證、一併刊登回應全文,毫無誹謗意圖,周聲稱可理解邱的感受,但本件報導已嚴謹查證與平衡報導。法官諭知辯論終結,下月11日下午2點29分宣判。
本案源於周玉蔻2021年4月12日,在她經營的網媒《放言》以《東元父子爭,刺破了黃茂雄夫人多年隱痛!?友人嘆:居然演變成「小三奪權」八點檔連續劇!》為題,報導東元集團會長黃茂雄當時與兒子黃育仁爭奪東元經營權內幕。
周玉蔻在本件報導提及黃茂雄與邱純枝的關係「令人聯想到(新光金控)吳東進與李紀珠的傳聞」、「邱純枝在東元公司的董事長位置還有一層與黃茂雄緋聞關係的疑慮」、黃茂雄妻子對邱的懷疑「已是不能說的祕密」,「每次黃茂雄出國,妻子都要跟著,防邱靠近她的家庭」等語。
邱純枝怒告周玉蔻沒向她求證,就影射她是「小三」,周表示報導主要內容來自當面採訪黃育仁。檢方起初認定本件報導內容非杜撰、處分周不起訴,經高檢署發回續查,黃育仁證稱僅向周請教心中懷疑、否認跟周說「邱純枝是黃茂雄的小三」等語。
檢方認為周玉蔻僅依黃育仁臆測,加油添醋做成子虛烏有的報導,起訴周涉犯加重誹謗罪嫌。
黃育仁日前到北院出庭為本案作證,屢以「事隔3年、記不清楚」等語迴避關鍵問題,辯稱拜託朋友陳世凱約周見面「請教公司經營的建言」。
經法官追問,黃育仁承認「很有可能」跟周玉蔻提過,他母親懷疑的「壞女人」是指邱純枝,他在其他媒體採訪時,也認同母親的看法,但他認為跟周碰面「聚餐」不是「採訪」,沒正面回答有無授意周做本件報導。
當年牽線周玉蔻與黃育仁見面的陳世凱,時任台中市議員、現任交通部長,先前到北院為本案作證表示,席間主要聽黃敘述的故事,他聽完當場評語「小三奪權」,覺得黃描述的情節,就像八點檔、宮廷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