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少女」男藝人現況曝光 西門町住處激情10分鐘

▲▼ 女學生,女孩,女生,制服。(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知名男團選秀節目的L姓男藝人因和12歲少女性交,二審遭判刑4年。(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葉國吏/綜合報導 

一位L姓男藝人涉嫌在西門町住處跟12歲少女發生性行為10分鐘,被判刑4年。事件曝光後男藝人火速關閉IG,經紀人則表示會再提起上訴。男藝人曾經參加知名男團選秀節目,不過從判決書中可以看到男藝人現況並沒想像中好,大學畢業後只能在餐廳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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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指出,法官透露過去L男就曾在2019年7月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女生並發生關係,所以L男在前案警詢時就表示,他因在未滿18歲時,就曾和未滿14歲的人發生性行為,所以很清楚不能碰未滿14歲的女生,後來該案經不處分確定。

法官認為,L男既然知道和未成年性交觸法,不可能會隨便自承犯罪,小安也沒有誣陷他的動機,加上小安下體驗出傷痕也和證詞相符,判L男犯行屬實,審酌他否認犯行,沒有悔意,依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為性交罪,處4年徒刑。可上訴。

另外判決書也透露L姓男藝人現況,大學畢業後目前在餐廳打工,月收20000-25000元。L男經紀人則回應:「我們這邊因為剛得知事情,而且有了解到事實與判決書有出入,所以接下來將交由我司的顧問律師提起上訴,爭取還給藝人清白的機會,若三審定讞後仍然是這個結果,該做的我們會做,也會承擔相應的責任,非常感謝。」不過,在案件曝光後,L男已經火速關閉IG避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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