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宥孺/高雄報導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明年起將轉由高雄長庚經營,院內醫護的工作權備受關注。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陳麗娜今(7日)與高醫工會召開記者會,控訴衛生局片面關閉工作權的協商大門,出賣大同醫護的勞動權益,要求衛生局長黃志同下台負責。不過衛生局則反指,是工會拒絕出席會議,呼籲議員要顧及市民的健康權益,不要站在落選廠商的立場去頭去尾斷章取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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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麗娜表示,衛生局長黃志中在9月10日「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保障會議」中承諾,若長庚醫院和大同醫護「員工權益談不攏就拿掉優先議約權」,但20日,黃志中卻在勞方不在場的情況下,片面做成會議結論,並在10月18日與長庚簽約,讓大同醫護權利被犧牲。
高醫工會理事長柯心炫表示,黃志中強調的勞動權益最優先,然而最後在長庚勞動契約裡面完全都不存在。包括加薪5000,工會強調要放在本俸,結果長庚用留任獎金處理,這樣一來就不能放在退休金裡。工會要求年資一律概括承受,但9月20號變成只承認員工在大同的年資,以前的年資完全不予承認,定期轉正也未納入契約,要求黃志中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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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對此表示,議約期間,衛生局分別於9月10、13日召開二次「高雄市立大同醫院員工權益保障會議」,並於 9月13日約定20日召開第三次會議,然而工會於9月18日函復衛生局,片面表示拒出席9月20日會議,衛生局於9月18、19日也再主動聯繫工會代表,若20日不行、19日任何時間都可以配合,但工會代表仍表示無法出席,「絕非今日所指稱衛生局片面關閉協商大門」。
衛生局強調,要求長庚應保障留任大同醫院員工權益,已逐條議約、載入合約並定有罰則,嚴重違約者將予以解約,履約條件包含落實監督留任大同員工薪資福利及待遇優於現狀;市府同時也要求高醫妥善安置大同醫院回歸體系的員工,員工可自由選擇留任或回歸高醫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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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指出,長庚的醫療合作案比原來委託高醫經營的條件「增加10億公益金」,獲利的是全體市民,70歲以上長者門、急診「免收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門、急診「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建置「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等雙方的合約條件,都明顯優於落選的高醫財團。
衛生局認為,市府站在保護全體市民健康權益的立場,不畏施壓推動市醫改革,呼籲陳麗娜議員:「要顧市民的健康權益,不要站在落選廠商的立場去頭去尾斷章取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