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悉宇/雲林報導
雲林一名邱先生日前在知名旅行社網站找到一套很喜歡的行程,預定12/16帶家人前往泰國旅遊6天5夜,立刻於網站上登記跟團,2天後前往門市現場刷卡付了4萬元訂金,2天後卻接到通知,要求更改出遊時間,他拒絕後,接單業務竟示意「否則剩餘機位不足最後也是無法成團」,讓他質疑旅行社用「打假球」方式逼迫讓出機票。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邱先生表示,11/2於網站上登記跟團,11/4號前往門市簽訂4人跟團總價10萬300元契約,現場刷卡付了4萬元訂金,沒想到在6號竟接到旅行社通知,原先預訂12/16的機位,已有其他客人包團,要求他更改出遊時間,雖然距離出發還有一個多月,但因為公司排假必須在一個月前填好送批,好不容易已完成排假填表,只因另有人數較多的團體參加其他行程,旅行社竟然用如此粗暴的手法,逼迫讓出機位,讓他無法接受。
更誇張的是,就在向客服人員反應無法變更出行時間,將按所簽訂的契約照走後,旅行社的網站將該團的人數從19位變為9位,但10人才能成團,這樣永遠沒辦法成行,邱先生說,心情就像洗三溫暖,因為好不容易挪出時間,公司也批好假單了,卻遇到如此情形,也無法跟家人交代。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今(7)日再度致電接單客服,業者向邱先生表示,一定會希望客人成團,如果人數有再報進來,人數會再往上加,以此理由安撫。但邱先生強調,網站顯示機位是公司人員可以自由設定,要是機位能再往上加,日前何必來電商討挪移出國日期機位。如此說詞及動作反覆的旅行社,真的令人喪失信任感。
[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雲林縣消保官張嘉麟表示,旅行社應以消費權益為重,保障已先簽約的消費者權益,不應該後面有更大的團而犧牲前面消費者權益,相當不妥適。張建議消費者可以循管道救濟,向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申訴,也可向交通部觀光署申請調查,該旅行社是否有違失,後續也可以到地方的消保官進行二次申訴、調解。
律師呂芷誼則說,旅社因自己的原因變更行程、改期,旅社已經違約,提醒消費者可以向旅社要求返還訂金和要求賠償。
【其他新聞】